立法院去年7月審議監察院長陳菊人事案,藍綠立委爆發肢體衝突,國民黨團因在立法院議場自備麥克風音箱表達抗議,期間民進黨立委林楚茵、邱議瑩趁亂搬離音箱,事後國民黨團控告林、邱及民進黨團王姓辦公室主任3人竊盜。台北地檢署12日偵結,檢察官認為3人立即返還音箱,沒有竊盜犯意,予3人不起訴處分。
另林楚茵被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咬傷,林楚茵控告呂玉玲涉嫌傷害及強制罪,北檢另案偵查。
去年7月17日,立法院審議監察院長陳菊人事案,藍綠立委爆發肢體衝突,林楚茵、邱議瑩趁亂將音箱搬離議場;國民黨立委赴民進黨團辦公室要求返還,與綠營助理口角,國民黨團事後提告。
國民黨團控稱,黨團自備麥克風與音箱,是為了表達抗議訴求,但民進黨立委竟公然搶奪音箱,被當場拍照活逮,還將音箱放置民進黨團辦公室。而民進黨團助理協助藏匿。
檢察官認為,林女立刻將音箱返還,沒有竊盜犯意,不需傳喚3名被告,逕為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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