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櫃公司協益電子,控告大陸子公司協隆東莞塑膠電子的陳姓前廠長,涉嫌使用低階原料製造塑膠外殼,低價高報,自2017到2019年間,收受劉姓原料商回扣近370萬元,另負責操作機台的符姓員工也收回扣270萬元。台北地檢署8日依背信等罪起訴陳、符、劉共3人。
檢調調查,陳男明知大陸客戶指定較高規格的塑膠原料,製作機上盒和印表機外殼,但陳卻私下和劉姓原料供應商勾結,用比較低階的原料混充,低價高報,陳從中抽取2%到3%不等回扣。
另外在工廠負責操作機台的符姓員工,明知原料不符需求,卻予配合,並參與抽成。檢調估計陳男從201年到2019年間,收到回扣台幣200多萬元及人民幣30多萬元,符男則獲台幣270萬元回扣。
結果大陸客戶收貨後,發現機殼品質有問題,向協隆的母公司協益電子檢舉,陳男為避免東窗事發,竟一度試圖遊說大陸客戶共同收回扣遭拒。經協益電子內部調查後向檢調提告。檢調調查時,僅符男繳回不法所得,檢方依背信等罪起訴陳、符、劉男3人,對符男求處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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