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機台台主的陳志豪、陳志成兄弟與同家店租台的歐姓台主因口角細故,前年他們糾眾強行擄走歐男後,揶揄、嘻笑後持棒將他打死,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將陳姓兄弟與另名同夥分別重判10年6月到8年6月不等刑期定讞。
2019年12月,陳姓兄弟糾集多人至選物販賣機店,看到歐男開車前來,他們將被害人押上車載至山水步道口後,毆打被害人致死,期間共犯還在一旁以行動電話拍攝案發經過,又以言詞煽動在場人,甚至於被害人遭毆打時發出嘻笑聲。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歷審勘驗陳志豪兄弟行凶時的錄影畫面,發現他們有相互提醒「別打頭」、「打腳」,認定陳志豪等人在案發全程,都沒有任何攻擊或指使他人攻擊被害人頭部之舉動,沒有殺害被害人的故意。
歷審考量陳志豪3人絲毫不知尊重他人身體、生命法益,只為逞凶鬥狠即為本案犯行,致被害人喪失寶貴之生命,惡性實屬重大,依傷害致死罪各判刑10年6月、10年2月及8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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