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台前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的相關新聞,其中1則「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興訟抗罰,一審敗訴,全案上訴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後,合議庭認為原審未盡職權調查義務,有判決不備理由的違誤,判原判決廢棄,發回更審。

中天2019年2月18日午間新聞報導「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晚間新聞再報「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之說結合,依違反《衛廣法》40萬元。中天提告抗罰,一審敗訴,中天不服再提上訴。

北高行指出,NCC針對本新聞開諮詢會議時,出席委員共16人,9人建議「發函改進」,3人建議「不予處理」,共12人認定未涉違法,但NCC最後的決議,片斷擷取少數4名委員意見認定中天違規,而未說明不採其他委員意見的理由,原審沒釐清此部分,有未盡職權調查義務的違誤。

此外,原審認為該新聞「有害投票可靠性」,卻沒相關證據資料佐證,況且中天播報該新聞時,有標註「民俗信仰請勿盡信」文字,並以記者旁白說明所示雲朵在氣象學上名稱及其成因,並未涉及暴力、霸凌等易對兒少族群產生負面影響,或使閱聽者產生焦慮或驚恐的內容,北高行因此認為原審有認定事實不依證據、違反論理法則的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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