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遭毒打絞死焚屍,凶手逍遙法外多年,去年因祕密證人檢舉,偵破這起多年冷案。台灣高等法院將凶手潘子鑑、陳諭詩判刑14年6月,犯案時未成年的陳女,法官認為她犯案情節較2人輕,判刑14年2月。可上訴。
現年42歲的潘子鑑、43歲陳諭詩,及41歲吳男、38歲陳女兩對情侶曾合資在桃園經營檳榔攤,因懷疑在檳榔攤工作的林姓少女偷錢,且與吳男搞曖昧,1998年12月6日潘等4人共同毆打並拘禁林姓少女,隔天用毛巾勒斃她,將屍體焚燒棄置。22年後,檢警才因祕密檢舉破案。
陳姓女子犯案時未成年,法院另行審理,一審將她判刑14年8月,二審高院考量她行為時年紀尚輕,於本案非居於主導地位,改判刑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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