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陳男今年1月間到中市中清路1家彩券行,向店員要求,先下注運動彩券、比賽結束後再結清款項,店員信以為真幫他下注彩金3萬元,但全部「槓龜」,事後,陳男詐稱沒帶錢,將手機扣留下來,後來,又來拿走手機詐稱隔天還錢,卻不知去向。陳男到案否認詐欺,辯稱真的去拿錢,只是因故沒拿到,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陳男早在2017年間就曾以相同手法,向另1家投注站詐騙新台幣6萬元,是食髓知味的累犯,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請求加重其刑,並宣告犯罪所得3萬元沒收。

起訴書指出,陳男沒錢買彩券,為貪圖彩金在今年1月1日下午6時許到台中市北區中清路1家彩券行,向店員要求。他要先下注,等比賽結束後再結清款項。店員不疑有他,立即當他下注3萬元的運動彩金,但比賽結束後,陳男下注的賽事都沒中,全部「槓龜」。

陳男向店員佯稱,他身上沒帶錢,要去拿錢,可把手機留在彩券行,稍後就會返回結清款項即離去,但他一去不回,因陳男遲未依約結清款項,店員才知受騙,向警方報案。

陳男到案,否認詐欺,辯稱他當時真的要去拿錢,只是因為某些因素沒拿到。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詐欺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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