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草案將預告60天後,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因此上路時間仍不確定,但若電動自行車要投保強制車險,則未來行人被電動自行車撞傷或致死,即有最高200萬元、醫療給付最高20萬元的保障,不會求償無門,且即便是風景區出租的電動自行車,只要有行駛在道路上都要強制投保,若不投保將被罰750到1500元不等的罰鍰。
強制車險是政策性保險,所有行駛於道路上的車輛都是強制投保,保險局主秘蔡火炎表示,目前為止全台汽車投保強制車險共829萬輛,機車則有1201萬輛,而電動自行車預估有50多萬輛。
至於電動自行車的強制車險費率目前仍由保發中心釐算中,初步規劃是多年期保單,即可能是三到五年不等,但若保障期間車輛就毀損,則可退還未到期保費。據保險局指出,目前最便宜的輕型機車一年強制車險保費是424元,電動自行車的費率目前則仍未確定。
保險局表示,這次是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已在交委會審查完畢,草案第69條之1第4項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所以金管會也將預告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一旦電動自行車也強制要投保強制車險,則因電動自行車事故造成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即可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也明訂若不投保會有相關罰鍰。
其次,若電動自行車沒有依法投保強制車險,舉發方式除現行攔檢稽查外,擴大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
電動自行車投保義務人在強制車險期間屆滿逾六個月,仍未依法再投保者,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強制車險將電動自行車納保,與道路管理條例施行日期應要一致,所以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統一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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