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因砍斷「深海閻王」腳筋被判刑6年定讞後,偷渡潛逃大陸3個月遭遣返,檢警查出,朱男偷渡大陸期間,他的陳姓高中學長曾匯款58萬多元,透過地下通匯資助朱逃亡,台北地院依藏匿人犯罪判陳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朱雪璋自稱朱元璋第19代孫,2016年2月與綽號「深海閻王」的王毓霖相約比武,卻在道館埋伏20多人偷襲砍斷王腳筋,擔心財產遭強制執行,向妻子及母親、黃姓弟子借用帳戶,使用黃男信用卡,另請高中學長陳男匯款資助。

去年5月最高法院依重傷害罪判朱6年定讞,翌日朱與妻子企圖搭機離境遭攔下後跑路。朱得知被限制出境後,拿黃男身分證圖檔,租車南下躲避,朱和妻子在嘉義租屋苦等約1個月尋覓偷渡管道,找到「立洋號」客貨船王姓船東。

去年6月,王要朱聯絡承租「立洋號」的溫姓男子,雙方在屏東大鵬灣協商,溫同意以80萬元作為偷渡費用,指示吳姓船長、李姓男子駕駛「立洋號」於6月16日下午自大鵬灣搭載釣客出海,並關閉定位及無線電,隱匿行蹤。

朱則依據溫指示,16日晚間在高雄興達港搭乘舢舨出海登上「立洋號」,吳姓船長依據溫提供的經緯度紙條,將船開往大陸福建省東山島附近海域;隔日上午,朱再轉搭大陸漁船、由小船接駁在大陸廈門上岸。事成後,溫收取80萬偷渡費,吳、李各分得5萬元。

朱偷渡大陸後,陳匯款至朱母、黃姓弟子帳戶,再依朱指示自6月19日至8月27日6度將58萬多元匯至何姓地下匯兌業者帳戶,轉匯資助逃亡大陸的朱男。去年9月14日警方透過「兩岸共打」押解朱返台歸案,朱入監服刑。

北檢除依藏匿人犯罪起訴陳男外,至於朱雪璋與協助偷渡的朱妻、黃姓弟子、王姓船東、溫姓中間人、吳姓船長、李姓男子、何姓業者等人,因犯罪地點不在北檢轄區,北檢各移轉相關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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