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投顧業皮要繃緊了。由於全民瘋投資加上基金經理人頻出包,金管會30日宣布,將修正投信投顧法第111條,將裁罰上限由現行新台幣300萬元,拉高到1500萬元,如近年發生的基金經理人疑似配合勞退基金炒股案,其所屬的投信公司就是依111條處罰,未來再出現類似案例,罰鍰可能拉高到五倍。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投信投顧法111條自2004年6月30日制定至今,一直未修正過,罰鍰金額就是從60萬元到300萬元,但考量到境內外基金規模占GDP比重逐年上升,如2011年是27.76%,到2020年已拉高到41.5%,有必要拉高罰鍰上限,以杜絕不法情事發生。
由於金管會已因要開放不動產投資基金(REITs)投信的設立,已將投信投顧法修正案送行政院,這次111條的條文將只預告14天,希望加快腳步,送行政院審查後,趕得上一併送立法院修法。
投信投顧法111條,主要針對重大違反攸關受益人或投資人權益保障的事項,如經營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業務,或嚴重違反主管機關有關投資、交易範圍、方式或限制的規定等,就會依此條文開罰。
蔡麗玲表示,近五年來依投信投顧法111條開罰的共八件,其中有三件「罰滿罰好」,罰鍰直接拉高到300萬元,其中就包括勞動基金案,投信因管理人員不當,損及投資人權益,被罰300萬元。
未來若修法完成,罰鍰將拉高到1500萬元,對投信來說應算是極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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