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教育局1名公職人員有多項偷拍、猥褻前科,在任公職前就曾當代課老師猥褻女學生,之後在教師研習中心工作,他更在上班時到圖書室內用電腦看A片,甚至直接手淫起來,遭法官開罰3千元,沒想到他去年10月故態復萌,又在捷運站偷拍OL的裙下風光,北檢今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該名黃姓男子從知名大學畢業後曾擔心新北市某國中的代課老師,但因猥褻女學生遭判刑1年2個月,經上訴後獲判緩刑,遭學校汰除後,他又考取公職在台北市教育局教師研習中心任職,不料他又遭檢舉偷拍女同事的裙下風光,政風處一查發現他的電腦有上百張女子照片,年齡從6歲到60多歲都有,但因幾乎都是背影照、非私密部位未起訴。
不過男子還被查出多次在圖書室使用2台電腦,並趁旁人不注意時觀看色情片、打電動,也會在室內直接手淫,曾被不少女同事撞見嚇壞,檢方事後依公然猥褻罪起訴,法院判處開罰3000元,不過他仍不改惡習,去年10月故態復萌,開始在捷運站偷拍女子。
檢方查出男子在去年去年10月在北捷中山國中站附近閒晃,坐在捷運站外頭的機車上尋找目標,之後鎖定1名穿著短裙的上班族女子,並在對方身後偷拍多張裙底風光,民眾發現有異後報警,男子遭送辦,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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