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上兵原在陸軍關渡指揮部服役,去年5月擔任大門衛兵時,遭陳姓安全士官糾正服裝儀容,林認為長官在找麻煩,徒手拉陳的衣領,導致陳左頸部挫傷,士林地院審結,依對長官施強暴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2年,賠償陳男3萬元,支付公庫5000元。
林姓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聯合兵種營上兵步槍兵,2019年1月入伍,2021年6月已退伍,他在退伍前1個月,擔任營區大門副哨,安全士官的陳姓下士,發現他服裝儀容不整,要求他轉身查看,他轉身後即伸手拉著陳的衣領,造成衣領挫傷,涉暴行犯上。
判決指出,安全士官負責督導大門衛兵,陳對於林而言,確屬於有命令權的長官,但林男卻因不滿長官糾正、濫行對長官施暴,不管傷勢是否輕重,陳男是否追究,牽涉軍紀維持,不宜輕鬆,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法官審酌,林男犯後與陳男和解,願意分期賠償陳男3萬元,但因軍紀問題,不宜全然不罰,依法判處徒刑,並支付公庫5000元,給予2年緩刑機會,若未賠償則依法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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