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前工程師葉雲堯,涉嫌於2007年利用負責採購案招標機會,獲悉底價883萬及投標文件內容後,找友人公司借牌,再以自己經營的工程公司投標獲取標案,葉事後獲利20萬元,案發後葉一度遭通緝,台北地檢署去年疫情期間緝獲葉,14日依貪污、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葉。
檢方指出,葉另在擔任台電北區供電處線路組基層組員時,承做台電光纖網路招標案時,向廠商索賄200萬,2014年就已被北檢起訴。
起訴指出,葉男2007年擔任台電北區營運處線路工程師時,負責該處年度採購案,知悉工程底價883萬2385元及投標文件內容,利用該工程以最低價決標,找某工程公司股東的陳姓友人合謀,由陳向其他廠商借牌,和葉自己經營的工程公司一起圍標該工程。葉男公司並提供押標金42萬元。
事後葉男的公司在三家投標廠商中,以871萬多元得標,葉男公司2008年完成工程後,台電驗收後發出款項921萬多元給葉男公司,葉男事後酬謝陳姓友人30萬元,其餘款項盡歸葉所有。
案發後陳姓男子被判刑2年,緩刑5年確定,葉男則因檢方傳拘未到案遭通緝,去年疫情期間才被緝獲到案,北檢今依法起訴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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