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受理普登太陽能公司申請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開發計畫,經「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審查,獲得委員投票表決,決議「修正後提送各委員確認後核發許可」,並要求廠商遵照迴避、縮小、減輕和補償等四大原則,共創生態、產業和農民之「三贏」。
為應小英總統提出2025非核家園目標,苗栗縣政府全力推動新能源政策,帶動自主綠能產業發展,其中「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開發計畫,因遭部分環保、動保人士以侵害石虎生態環境等理由反對,引來苗栗當地人士關注。
2021年8月苗栗縣府工商處首次召開「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會中審查委員認為普登公司提案的計畫書,內容尚有敘述不夠詳盡之處,建議不予通過,提交大會審查。
今年元月26日,工商處召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審議大會,普登公司依提出採生態友善措施與檢核機制,迴避高敏感區、縮小工程面積、減輕生態衝擊與擾動以及生態補償等四大規劃原則,全案做了正面積極且大幅度的修正,並委託學術單位監測石虎及生態環境,並同意提供此基地作為石虎生態保育的長期監測研究場域,所有監測資料無償提供給政府單位、學術機構與環保團體做為研究之用,創建與自然生態共存共榮的光電廠。
普登公司於開發計畫中指出,竹森光電廠太陽能設施用地縮減,生態綠地則予擴增,並允諾不採混凝土、AC舖面,開放式圍網底部預留15公分,供小型動物進出,保有生態廊道功能,太陽能板間保留2公尺寬的維護便道,同時提高太陽能板,底下形塑自然微棲地,以人工方式除草不灑農藥,提供躲避、棲息環境,而相關工程以架台、螺旋基樁工法,以最少破壞土地、最低侵擾生態的方式進行施工。
審查大會中,有生態保育協會團體表達反對意見,認為光電案廠設立,恐危及石虎棲地,但也有當地居民出席表示,贊同土地開發光電產業,審查委員經聽取各方意見後,採投票表決方式通過竹森案的開發計畫。工商處則依「區域計畫法」簽准「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開發計畫」修正後提送各委員確認後核發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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