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丘兆義在2019年與黃姓男子有金錢紛爭等恩怨糾葛,他竟強擄黃男以球棒、廢棄電扇毆打,及將黃男綑綁並塞入狹窄而密閉之衣櫃內、以鐵剪夾剪手指,以摻入毒器的汙水令黃飲用,高雄高分院依殺人罪將丘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33歲的丘男因與黃男間有20萬元金錢糾紛,並因認為在處理與毒品相關之事件中遭到黃背叛而心生怨恨,為索討債務並洩恨,丘男在2019年5月14日晚間,駕車載同友人將黃男押走並毆打。
隔天,丘兆義將遭綑綁手腳的黃男載到汽車旅館內拘禁,接續持球棒大力毆打黃身體多下,關入房間內狹窄木製衣櫃中,之後載到高雄市小港區大坪頂一帶之偏僻道路路旁,持隨手拾得之廢棄電風扇,以手持風扇電線,將風扇在空中甩動重擊甩打黃的胸部多下。
16日凌晨,丘兆義在他原本加在吸食器以過濾燃燒毒品氣體使用的汙水中,摻入安非他命攪拌後,脅迫黃喝下,黃男遭拘禁凌虐31小時又30分鐘後死亡,丘將屍體載往大寮區之山區道路路旁,推落路旁深約10米且滿布亂草雜木之陡峭邊坡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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