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司令部化學兵處前上校吳明郎、前少校邱雅姿及化訓中心上尉教官江立裕、張瑞芳等負責軍品採購和驗收的軍官,於2015年間辦理13輛「生物偵檢車」採購案時,涉嫌圖利得標廠商冠宇國際電訊]3億357萬餘元。其中吳明朗還被查出560萬4000元不明財產,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吳明郎等軍官及冠宇董事長陳銘宏、研發經理沈勳燦共9人,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不法所得。
這次採購的「生物偵檢車」,在爆發化學戰時,能有效提升國軍反生物作戰能力,陸軍因此在2015年規劃招標採購13輛生物偵檢車,預算金額9億4千萬餘元,後來由冠宇國際以最低標7億5千萬元取得。
據檢方調查,吳明郎等人明知冠宇國際尚未取上述車輛涉水深度的測試報告,卻進行不實驗收,將車輛性能勾選為「合格」,甚至降低原測試標準,將「依時速15公里/小時(含)以上,行駛水深70公分以上至少30公尺,水不得進入作業艙車廂」的標準,降低為「依時速5公里/小時(含)以上,行駛水深70公分以上,累計至少100公尺」低標,甚至包庇冠宇於測試時將車輛作業艙車廂整個卸除,以空車進行測試,種種護航下才終於讓測試車輛過關,出具測試合格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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