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未調整的全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望從現行每月4萬5000元增加至5萬元,全案將交由立法院會處理,若順利三讀通過,將從今年12月25日施行。至於議員公費助理費用、名額相關修正草案,仍維持現行條文,將擇日再進行審查。

攸關公費助理費用、名額以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朝野立委共提出24案修正草案,主張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每月4萬5000元增加至5萬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併案審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內政部書面報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提高至5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為4億6566萬元,內政部曾在2017年1月5日邀集地方政府研商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否調整,鑑於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是否調整、如何調整,應考量國內各項財經指標及地方財政情形後審慎為之。

不過,朝野立委皆認為,在物價上漲、基本工資也大幅成長、軍公教調薪的背景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已經超過20年沒有調,而且近年因為疫情,村里長協助防疫辛勞,應該有所調整。

朝野在法案審查階段達成共識,「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7條第2項事務補助費,由現行每月4萬5000元增加至5萬元,該案經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後,將從12月25日施行,下一屆村里長上任後就能適用。

但攸關議員公費助理費用、名額的相關修正草案條文,內政委員會今審查維持現行條文,會議主席、內政委員會召委鄭天財裁示,將擇日再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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