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名官姓中年男子在宜蘭租屋處內輕生,導致房子變成凶宅,魏姓房東認為房價因此減損560萬元,向承租人、死者胞姊提告求償。經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定,台北地院認定官姊需賠償魏男217萬多元房價減損。可上訴。
2021年2月11日上午,官男在屋內輕生,魏男於是向房仲詢問若委託出售的行情價,得知房屋因是凶宅,以致原本至少價值860萬元,現在只值280萬元,損失580萬元,憤而提告求償。
台北地院認為,官男輕生時已56歲,應能預見輕生將使房子變凶宅,造成房價減損,觀諸民情兩者顯具因果關係。經囑託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定出,魏男該房減損金額為217萬多元,因此判決官姊應如數賠償。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