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家長去年11月參觀某托嬰中心,付了「保額費」5000元,約定今年5月送托,結果托嬰中心通知改列候補,家長不滿要求應履行保額承諾卻遭拒,市議員簡舒培發現,保額費於法無據,業者不履約也只需退費,造成家長極大困擾。北市社會局對此回應,2個月內提出保額費管理辦法。
北市收托量嚴重不足,呈現僧多粥少情況,一名住在大安區的家長向簡舒培陳情,去年11月與某托嬰中心約定今年5月9日送托,還繳了5000元保額費,不料,今年2月接到通知改列候補,托嬰中心最後只願退費不肯履約,但家長也拿業者沒輒。
簡舒培指出,根據《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私人或團體申請兒少福利機構許可,應檢具申請書及收退費基準向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衛福部今年3月22日發布《托嬰中心定型化約應記載及得記載事項核定本暨範本》服務費用,規範托嬰中心得收取服務費項目中也沒有「保額費」,也就是目前托嬰中心相關法規,未針對保額費收取訂有相關規範。
她發現,全北市187家私立托嬰中心,有105家收取保額費,但僅有1家申報,且保額費金額不一,最低1000元,最高甚至收到1萬元,還有以註冊費當做保額費。
簡舒培認為,保額費有存在必要,禁止收取恐怕會有家長報了名最後沒出現,造成業者很大困擾,但家長付了保額費就是希望名額能被保障,市府應重視業者與家長雙方權益。
她建議社會局,應要求業者據實提報收退費基準,同時也明訂保額費權益和義務,托嬰中心的評鑑項目也須列入與家長消費糾紛。
對此,社會局長周榆修回應, 確實有疏漏,權利義務要對等,2個月內提出北市保額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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