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某材料行楊姓負責人,因為愛慕公司內女員工小美,竟然趁著小美在整理貨單時,當她站起來之際,直接從她後面用生殖器用力頂小花的臀部,而且當場起生理反應,小美事後質問楊男,對方竟回 「那個動作有喜歡你,想保護你的意思,只是下半身超越理性」地院一審依性騷擾罪,判處楊男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楊男不服上訴,遭台中高分院駁回。

根據判決書,女員工小美控訴,她在案發當天靠著牆壁在排貨單,靠楊男座位很近,當時剛好背對著楊男。當時她一邊做一邊詢問要不要外出送貨,楊男卻都支支吾吾,也沒有表達什麼,接著趁她不能反應時,楊男就瞬間起身,就說:「喔」,就往前很大力用他的下體朝她屁股頂過去。

小美事後深感厭惡且不舒服,質問楊男為何做出不雅舉動?但楊男說他應該是不小心的,但小美感覺,對方再怎麼不小心頂多是肩膀或屁股碰觸,且楊男是正對碰觸,有很明顯的生理反應,所以才會有不舒服的感覺。

小美強調,現場是小型辦公室,裡面堆滿很多相關零件,貨物通道差不多2個人擦肩而過的距離,一般正常起身頂多擦肩而過,不會刻意碰到對方的屁股,如果想避嫌一定會閃過,如果真的碰觸到的話,頂多是手或腳、臀部這邊,不會直接碰觸到生殖器部分。

事後小美向同事控訴,並又再度向楊男質問自己遭到性騷擾,楊男也自承「那個動作有喜歡你,想保護你的意思,只是下半身超越理性」。讓她一怒下提告。

法官審理認定,楊男已公司上班工作多年,理應清公司內走道環境及器物擺放位置,縱空間狹小易碰觸他人,但衡諸常情,於行走時也不至於會以其生殖器直接頂撞他人臀部等私密部位則其所辯,顯見楊男係有經思考而故意以其生殖器部位頂碰告訴人臀部,具有性騷擾之意圖、犯意甚明,一審判處楊男3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楊男不服上訴,遭台中高分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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