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調查官航業處調查官徐宿良盜賣毒品案,監察院認為調查局、航業處、航基站行政管控流程涉有重大違失,提案糾正調查局。調查局14日表示,深切檢討改進。

調查局表示,調查局2020年11月間得知航基站保管毒品流向不明,立即責成北機站成立專案,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偵辦過程中,主動發掘徐宿良侵占扣案毒品並轉售牟利等不法犯行。

經調查屬實,調局已於去年7月移送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對徐員等人提起公訴。除刑事責任之追查,調查局於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起訴後,立即將相關資料送請監察院調查相關人員行政違失責任,並積極配合監察院調查。

調查局自案發後,立即針對案件管控流程、扣押物保管制度、毒品鑑定機制、人事輪調年限等提出具體檢討改進措施,對於監委糾正調查局立案偵處過程草率、未落實案件進度之管控等缺失,調查局將逐一檢討改進,並落實各項改善作為。

調查局強調,徐宿良涉及不法案件及航基站保管毒品流向不明,調查局始終抱持追求事實真相,查辦到底、絕不護短態度,痛定思痛,不容再蹈覆轍,以不負國人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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