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po文稱攙扶視障過馬路機車違停遭罰 警稱若有證據可申訴撤銷罰單

北市一名外送員7日下午4點多,在羅斯福路2段與同安街口違規停車遭員警開單,但外送員認為,違停因路口有一名視障人士要過馬路,他見視障人士越走越偏,一時緊急才違停下車,警察卻不通情理開出紅單,並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文取暖,不過警方表示,員警到場時有鳴放警笛,並等候3分鐘完成開單,過程合乎規定,並無疏失,如民眾有疑義,可向分局提出申訴,若理由充分將撤銷紅單。

警方表示,巡邏同仁行經羅斯福路二段沿線,發現多部汽、機車輛於人行道劃設紅線旁違規停車,影響道路通行,隨即鳴笛示意驅離,見一普重機車仍未駛離且車上無人,故開立逕舉單,從發現違規到舉發完畢過程約3分鐘,駕駛均未返回車輛處,舉發違規過程均合乎程序,員警並無疏失。

外送員貼文,指出「真心佩服現在的警察,今天在同安街路口看到一個盲人過馬路,他越走越外面,下車幫個忙領著人走過馬路到騎樓下,大概走了50公尺,回來警察單都開好了!!效率真高!!」警方表示,並未發現外送員有攙扶視障路人過馬路的證據資料,若外送員有相關事證,可檢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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