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奉土地公的迴龍宮,常有民眾聚集談天。(李金生攝) 
供奉土地公的迴龍宮,常有民眾聚集談天。(李金生攝) 
張姓騎士不慎撞到石頭摔倒受傷,機車也受損倒在現場。(警方提供)
張姓騎士不慎撞到石頭摔倒受傷,機車也受損倒在現場。(警方提供)
警方據報趕到現場,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偵辦。(警方提供)
警方據報趕到現場,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偵辦。(警方提供)
半夜駕車肇逃害人慘摔 金門男遭警方查獲移送法辦(警方提供)

金門金城鎮北堤路迴龍宮前路段,日前發生1起深夜車禍,莊姓男子在高速衝撞廟前石墩,並波及香爐後揚長而去,害後來經過的張姓機車騎士撞到石頭摔倒受傷。警方據報循線通知肇事者到案說明,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偵辦。

警方說明,6月11日凌晨3時許,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北堤路迴龍宮前,撞毀廟前石墩並波及香爐,導致香爐及石頭飛散一地,但他未留在現場處理善後,即自行離去,導致隨後騎乘普重機車經過的張姓男子,不慎再碰撞飛散路中的石頭摔倒受傷。金城分局接獲報案後,循線掌握肇事者身份,已通知莊某到案說明。

金城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第3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

另依據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發生車禍時務必留在現場或留下彼此聯絡方式,以免受罰甚至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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