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黃姓男子與女網友小美結識後,雙方因約砲後而成為情侶,但小美仍無法忘懷前男友,甚至還持續連繫,導致黃男醋勁大發,逼她到住處談判,但小美表示並不想與前男友分手,導致黃男大怒竟強押她在床上強行欲性侵,但小美以「下體感染」拒絕仍遭黃男硬上得逞遭小美提告,一審獲得小美原諒且和解,判緩刑5年,並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未料黃男上訴,高等法院撤銷緩刑所附負擔,改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2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根據判決書,黃姓男子透過「愛派」網路交友軟體聊天認識女網友小美,兩人曾發生一夜情性關係,惟因小美與前男友藕斷絲連,不願意小美回頭找前男友交往。黃男不甘願仍不放手,先打電話約小美見面遭到拒絕,竟直接到她家樓下等候,並恐嚇若不見面,要找她家人聊天。
小美因不願家人遭受騷擾而答應前往黃男租屋處見面,同時談判雙方感情問題,小美表示仍放不下前男友,黃男則要求她斷絕聯絡、封鎖刪除前男友,甚至還要「處理」他,當下黃男突然抓狂,竟將小美強壓在床上脫去衣物,小美「下體感染」拒絕,黃男仍強行上得逞。
事後小美接到公司主管電話要求送資料去公司,但抵達公司後,主管見她神色有異,經詢問小美後得知她受到侵犯,立刻陪同她至警局報案。
一審法官審理時,黃男因當庭表示悔意,且與小美達成調解並履行完畢,也獲得小美同意給予緩刑宣告,因此宣告緩刑5年,命他1年內接受4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導正觀念。
黃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對一審判決關於緩刑所附的負擔撤銷,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2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其他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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