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風飛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紅的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被控以妹妹名義簽發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280多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昨開庭,由於陳女對住處地址講不清楚,法官也關心她的健康狀況,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
現年68歲的陳盈潔以要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在2013年向邱男商借200萬元,後來再加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女就和姊姊陳乃嘉討論後,以妹妹陳郁心名義在本票上簽字,邱事後追債時發現陳盈潔教唆偽造本票,憤而提告。
陳女姊姊陳乃嘉2015年間遭法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檢方認定陳盈潔與陳乃嘉是共犯,因此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她,台北地方法院將陳女判刑3年2月,但高院改判無罪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改判1年8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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