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日前報導,移居台灣必須尋找「保證人」的制度,對在台無親無故的香港人形成一大障礙。陸委會今(18)日表示,該制度已行之有年,並無窒礙難行之處,若港人尋找保證人確有困難,可向陸委會尋求協助。
本報報導,有港人認為,政府設立的移民條件有不合理之處,例如港澳人士申請在台居留時,應尋找台灣公民擔任保證人。然而,一般台灣人大多不願意當保證人,因此尋找保證人時需有很深的信任基礎,也有人情難度。
此外,保證人制度僅針對陸港澳人士,外國人並無相關規定。
對於政府是否可能檢討與鬆綁相關規定,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許可辦法中保證人的規定已行之有年,「並無窒礙難行之處」。它的目的在於保證被保證人沒有虛偽不實的情事,以及負責其所居留期間的生活。
邱垂正指出,規定已明文排除部分居留事由,如就學者就不需要提供保證人。其他居留事由,包括依親、就業、投資的申請,因為申請者與台灣社會有一定連結,應較無找不到保證人的問題。
邱垂正表示,至於一些特殊個案,也許是無親無故的港人,如果有此類找不到保證人者,歡迎向陸委會「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反應,都會就個案進行暸解,並給予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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