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女子與同性別之劉姓台灣人2019年在美國辦理結婚登記,由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核准辦理結婚登記,但後來戶政事務所發現謝是香港居民,因該地區尚未承認同性婚姻,撤銷結婚登記,謝與劉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戶政事務所處分,可上訴。
聆判後,劉女說這是跨國同婚在法院第5個訴訟案件,法院已經多次證明內政部做法是違法的,希望內政部不要再以違憲的函示讓地方戶政機關難為,希望所有跨國同性伴侶都能早日結束遙遙無期對團聚的盼望,能夠擁有穩定踏實生活。
謝女與劉女在2019年7月3日在美國辦理結婚登記,由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核准辦理結婚登記,並於劉君戶籍記事記載「與英國國人結婚」,謝於是以香港居民身分提出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境居留定居申請書,申請在臺居留。
後來信義區戶政事務所經移民署通知,謝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護照,並持有英國海外護照,應為香港地區居民,信義區戶政事務所審認謝是香港地區居民,該地區尚未承認同性婚姻,2020年6月10日逕行撤銷其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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