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持續發展,被外界視為關鍵人物的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在失聯3天後,6日上午前往台南地檢署報到時,因檢方已核發拘票,立即將他拘提偵訊。檢方還傳喚前副議長李文俊、市議員黃麗招等人問訊後,向台南地院聲請將3人羈押禁見。截至目前為止,此案另有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及李文俊友人、南市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2人被裁准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林士傑被拘提到案後,專案小組檢察官又於6日下午,再度傳喚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到案說明,3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均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行賄罪嫌及刑法第142條第1項妨害投票自由罪嫌,犯嫌重大,且李文俊、黃麗招2人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經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士傑則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檢方也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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