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入獄服刑期間,與受刑人A男同舍房,張男竟利用A男服用安眠藥熟睡時,先用手指肛交後,再以生殖器進性侵A男得逞,以此方式對甲男乘機性交共9次。事後,因為監所人員察覺有異,調閱監視器畫面查證後,張男離譜行徑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 ,法官認張男與A男原為相識已久之友人,後來在監執行時是同房舍友關係,張男竟利用A男服用藥物熟睡而不知抗拒之際,以手指及生殖器肛交,對於他人身體之性自主權毫不尊重。A男則向法官表示:張男做出犯行後到現在都沒有道歉過,希望從重量刑。
法官考量,張男犯後遲至高院審理時,最終終於坦承犯行,並當庭向A男道歉,犯罪後態度尚非過於惡劣。日前依法判決,駁回張男上訴,依犯乘機性交罪,共9罪,均處有期徒刑3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民事部分張男應給付80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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