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姓與黃姓男船長於2022年被人利用,以漁船接力運送第四級毒品原料「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537公斤,海巡署台南查緝隊通報嘉義市刑大,報請橋檢偵查並起訴。薛男因為認罪,橋頭地院判處他兩年徒刑。可上訴。
薛男明知毒品是管制進出口物品,不得非法運輸或私運進口,但他與黃男仍被綽號「魷魚」的人士、大陸船長「王美元」吸收利用,分別以50萬元、240萬元代價接力運送兩種混合毒品。
此運毒集團先委託他人運送毒品至福建省漳浦縣某處,再由「王美元」駕駛船舶載運毒品出海,薛男自澎湖縣內垵南漁港駕駛「長榮6號」漁船出港接運毒品,再於2022年11月28日晚間將毒品送到高雄市茄萣區外海30浬處(即澎湖縣七美海域東南24浬),再由黃男從高雄市永安區永新漁港駕駛「鑫龍」快艇前往接駁地點取貨。
黃男原本打算前往高雄彌陀區中油廠往南防波堤處搶攤,並以衛星電話聯繫不詳人士取貨,但海委會海巡署在接駁地點查獲,並在「鑫龍」快艇扣得毒品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重達537公斤,若製成毒品,市值超過4億元。此批毒品混有第三級毒品去甲基愷他命,但數量甚微。
橋頭地院認為,雖然薛男等人只運毒1次,但數量龐大,危害甚巨。因為薛男坦承運毒且指證上游的陳男與庄男,因此獲得輕判兩年徒刑。至於黃姓船長因為於去年九月底死亡,因此諭知不受理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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