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布線發現,西螺鎮濁水溪公有河川地,長期遭不法業者傾倒堆置外縣市屠宰場家禽動物性廢渣,數量達400餘公噸,總面積1600餘平方公尺,不法獲利逾百萬元,13日縣警局表示辦案人員從4月至7月底陸續逮捕主嫌陳男、共犯9人,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送辦。
縣警局表示,本案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謝宏偉指揮偵辦,辦案人員跟監蒐證多日,今年4月9日執行第1波查緝,在濁水溪河床當場查獲蔡嫌夥同失聯移工胡嫌擔任助手,多次駕駛大貨車傾倒屠宰家禽的動物性廢渣,並通知雲林縣環保局、經濟部第4河川分署等單位派員會勘稽查。
辦案人員4月9日再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拘提另2名共犯林嫌、張嫌,並查扣清運大貨車、手機、契約書等證物。經查,不法清運業者傾倒動物性廢渣,負責整地的林嫌及張嫌每車次可收取4000元,初估不法獲利達40餘萬元;媒介人員及清運業者則獲利共達百餘萬元。
大量家禽動物性廢渣堆置在河川地,經日曝雨淋,蚊蟲孳生環境髒亂,撲鼻而來的酸腐惡臭,令附近耕種的農民聞之欲嘔,苦不堪言,大罵沒有良心。
辦案人員指出,經深入追查,今年5月下旬執行第2波查緝,將上游不法清運業者陳嫌查緝到案,6月、7月下旬,媒介提供土地堆置的詹嫌到案,並追溯動物性廢渣來源,循線將台中市屠宰業者呂嫌、楊嫌、陳嫌、莊嫌4人查緝到案,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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