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持續延燒,民眾黨主席、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也遭到檢方羈押禁見至今。不過京華城案再傳新爭議,當時柯市府疑似不符合規範,在京華城容積率尚未核定前就核發建築執照,國民黨議員游淑慧與民進黨議員簡舒培,都質疑當時柯市府是「先射箭再畫靶」,想趕在市長任期結束前替京華城案護航過關。

簡舒培指出,京華城改建案爭議性的20%容積獎勵,按照柯市府與鼎越公司簽訂的協議書,明定2022年11月16日簽訂,不過京華城案的建照卻在10月18日就取得,「為什麼可以在容積率確定之前,就能夠獲得建築執照?」她質疑,為什麼可以先上車後補票?原本要跟財團開戰的柯文哲,為什麼現在可以對京華城案服務到家?完全不避諱也不避嫌?

對此北市都發局表示,依照2021年11月1日公告都市計畫書之規定,與市府簽訂協議書,協議書經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市府用印完竣後,市府於2022年10月6日函告以發文日期為協議內容生效日期,並無先給建照再簽協議書之情事,「協議書封面時間係屬誤植,併予澄明。」

不過議會專案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游淑慧進一步質疑,建築執照在發放之前,就必須要先確定容積率,但2022年11月時北市府都還在審議京華城的30%容積轉移,「就算鼎越公司確定容積移轉的容積率一定能獲得,這樣的程序也不合法。」

游淑慧說,市府「建照核發日」都早於容移核準日,請問當時在核發建照的時候,是怎麼知道容積移轉一定會過關?「等於先上車後補票,先給了建照才補給容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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