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陳雅倫指出,一台未懸掛車牌的箱型車上周四開始停放在大湖非營利幼兒園前的家長接送區停車格,但向市府反映,警察、環保跟交通局卻互踢皮球,感嘆孩子安全上學好難,也直指無牌車就大喇喇停在派出所前,根本是公然挑釁公權力。市府解釋早上已拖離,會再檢討處理時效。
桃市府解釋獲報當天環保局就到場,因評估堪用非廢棄車輛,依規定要張貼公告7天,同步發函交通局,交通局23日收到公文後到場判斷是無牌車輛,依據道交條例第12條第4項,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於道路停車者,開罰3600到1萬800元,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排定25日一早10點拖吊,目前已拖吊完成,坦言橫向聯繫可以再加強,會再檢討處理時效。
「無牌車違規挑釁公權力,孩子安全上學好難!」陳雅倫說,上禮拜四家長跟他陳情,在大湖非營利幼兒園門口的家長接送區停車格,有輛未懸掛車牌的私家車占用車格,影響家長接送,她當下就跟坪頂派出所反應,員警表示要轉環保局處理,但至今快一個禮拜過去,警察局、環保局跟交通局仍在踢皮球,沒人處理。
陳雅倫說,學生上學每天受影響,但違規車輛仍在原地,感嘆大湖非營利幼兒園對面就是坪頂派出所,無牌車和派出所對望,嘲諷感滿點,違規車輛根本公然挑釁公權力,孩子上學權益誰來維護?還要等多久孩子才能安心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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