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豬肉攤商度過非洲豬瘟防疫期間的禁宰衝擊,經濟部日前公告推動「非洲豬瘟禁宰期間傳統市場豬肉攤商營業損失補助方案」,凡地方政府造冊列管之攤商可申請每攤3萬元補助。苗栗縣政府除配合中央政策外,更主動加碼補助1萬元,讓攤商最高可領取4萬元補助金。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凡屬地方政府造冊列管的豬肉攤商,皆可依方案規定申請補助。若「專營溫體豬肉攤販」具有實際販售事實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豬隻來源為合法購入者,即使未設攤於公、民有市場內,仍可依從寬認定原則,檢附進貨證明及營業照片等資料,由所在地公所審查列冊後送縣府彙整報經經濟部核定補助。
縣府秉持「從寬認定、積極協助」的精神,協助地方攤商順利申請相關補助。合格業者除可獲中央補助外,後續將納入市場列冊管理,使經營活動更具規範與保障。
縣長鍾東錦表示,為減輕豬肉攤商在禁宰期間的營運壓力,縣府主動加碼補助每攤1萬元,再加上中央補助3萬元,攤商最高可領取4萬元。他強調,縣府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協助業者穩定經營,維持市場供應秩序。
工商發展處提醒,符合補助資格的攤商應依規定盡速提出申請,相關疑問可洽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黎先生(電話037-55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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