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坦承犯行的搜尋結果,共2,713筆
上周五(7日)晚間台中市一名賴姓男子開車行經南區工學路時,路邊臨停撞上吳姓女子停放家門口的電動輔具車,再往前推撞到休旅車的後保險桿,監視器畫面中賴男有下車查看,但未處理就離開現場,吳女接獲鄰居告知後報案。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肇事車輛為賴男所持有,賴男矢口否認犯行,員警拿出監視器畫面後承認是自己所撞,依肇事逃逸開罰。
台灣中油油品行銷事業部鄭姓組長收受廠商5萬元現金與價值5萬元的家用設備後,協助順利得標逾1300萬元標案。高雄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鄭男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給予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40萬元。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維持原判。另懲戒法院審酌其行為損及廉潔形象,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全案可再上訴。
台灣中油油品行銷事業部鄭姓組長,收受5萬元現金與價值近5萬元的軟水設備後,協助廠商順利得標逾1300萬元標案。高雄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給予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40萬元。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維持原判。另懲戒法院審酌其行為損及廉潔形象,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全案可再上訴。
高雄35歲劉姓男子趁酒醉女子誤上其車,將人載往汽車旅館性侵,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4月。劉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他於二審期間再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合計賠償19萬元,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酌情改判有期徒刑3年1月,但駁回緩刑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一名曾因多次竊盜入獄的男子阿成(化名),去年10月才刑滿出獄,不到1年又重操舊業,一夜之間連闖2空門行竊,犯後雖坦承犯行,但卻拿出亡母當擋箭牌,稱母親過世「湊不出喪葬費」才犯案。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婦人小萱為了幫前夫來自大陸的胞妹歡歡(均化名)到台灣打工,竟與熟識男子阿國(化名)串通演出一場跨海假婚姻戲碼。兩人明知婚姻是假、目的是真,仍聯手辦理結婚登記及申請入境團聚文件。全案東窗事發後,小萱與阿國分別被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判刑6月,併科罰金1萬元。
創立於民國75年的正德佛堂,在國內外設有多家分院與慈善基金會,長期從事公益與醫療事業,卻遭內部出納人員監守自盜。王姓女子在佛堂任職出納期間,利用保管支票簿之便,盜蓋負責人常律法師印章,3年內接連偽造提領109張支票,合計盜取新台幣454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臉書社團「靠北police」有網友貼文爆料,屏東縣有一名邱姓男警潛入女廁,用手機偷拍女警如廁,被抓包後上層只是「偷偷法辦」,男警至今還在分局趴趴走,女警們害怕又敢怒不敢言。屏東縣警局今(8)日表示,今年7月接獲同仁反映後,主動查處員警涉及不法,全力保障被害人權益。
高雄許姓男子與赴韓發展的吳姓練習生曾是高中學長、學弟,畢業多年未再往來。許男卻因個人不滿,在社群平台張貼吳男的姓名與照片,並撰文指稱「人品差、騙感情」,內容影射對方感情糾紛,意圖散布於眾。吳男發現貼文後隔海報警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許男未經同意揭露他人個資並誹謗他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從小在育幼院長大的鄭姓老婦,本身就是中低收入戶,平日靠打零工養活4名未成年孫女及2名曾孫,卻因貪圖小利,被詐騙集團吸收擔任「面交車手」,被埋伏的警方當場逮捕未得手。台南地方法院認定她與詐團為共同正犯重判徒刑10個月,經上訴請求輕判,還帶著中度智障的孫女出庭,獲得台南高分院的同情,認為鄭婦受此教訓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創立於民國75年的正德佛堂,在國內外設有多家分院與慈善基金會,長期從事公益與醫療事業,卻遭內部出納監守自盜。王姓女子在佛堂任職出納期間,利用保管支票簿之便,盜蓋負責人常律法師印章,3年內接連偽造提領支票109張,合計盜取新台幣454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南投縣49歲劉姓男子去年不斷打電話、傳訊息騷擾已分手1年半的前女友,曾1天傳了近20則訊息,還親送魚到前女友家;女方被騷擾了4個月終於受不了提告,且拒絕和解。南投地方法院將劉男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
健身市場熱絡,蛋白飲品成為健身族群新寵,高雄一名李姓業者卻動起歪腦筋,自大陸進口「TMP美國豌豆分離式蛋白」,明知產地在大陸,卻為迎合消費者對美國品牌的信任,指示員工在分裝時貼上「原料來源:美國品牌」標籤。高雄地院認定其行為構成詐欺,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宣告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台中周姓男子今(2025)年3月在自己經營的包子店,與女員工在廚房時,竟對女子忍不住,不僅環抱更碰觸胸部,女子當場離去並報警;中院依性騷擾罪判周拘役20日,可上訴。
一名陸軍士兵阿志(化名)不想回營服役,竟異想天開動手竄改診斷證明,假裝生病想請假。這場「假病詐休」鬧劇最終東窗事發,阿志被軍方戳破謊言後乖乖回營報到,仍難逃法律制裁。法官認為他行為嚴重損害軍紀,依意圖免除職役偽為疾病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彰化縣一名黃姓男子,日前在員林市一處停車場繳費亭內,竟光天化日下對一名女子熊抱襲胸強制猥褻,犯行囂張。全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定黃男犯行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一名江姓男子,先前才因走私大批保育類野生動物遭檢方起訴,竟不知悔改,在案件審理期間再度指揮兩名泰國籍人士,以「藏匿裙底」的惡劣手段,夾帶45隻二級保育類「印度星龜」活體闖關來台,當場被海關查獲。桃園地院審結,認為江男惡性重大,判他8月徒刑,並沒收其用來聯繫犯罪的iPhone 15 Pro Max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基隆市議員罷免連署涉有偽造及違反《個資法》案,基隆地方法院今(2025)年9月30日宣判,包括基隆市前民政處長張淵翔、國民黨基市黨部前主委吳國勝等7名被告,遭判1年10月到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今(6)日上午,基隆地檢署提起上訴。
台中徐姓男子在民國114年5月深夜在商場搭乘電梯時,與一名女子同乘一班電梯,竟突然拉開褲子拉鍊,公開掏出生殖器猥褻,女子嚇壞立即報警;法院依公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3月,可上訴。
在航空公司任職的陳姓男子,民國111年與學姊在桃園市蘆竹區某酒吧飲酒後,卻趁機指侵對方他還向其他同事炫耀,案發後被害人在第一時間選擇隱忍不宣,直至112年6月間「#MeToo」運動在我國各處湧現,於見聞眾多性犯罪受害者勇於揭露自己蒙受暴行之瘡疤後,她決心昂首面對提告,一審將陳男判刑4年2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3年4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