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表示,網路植牙資訊充斥著一次搞定、最新材質等廣告詞語,卻無法積極證明資訊的正確性,對適用對象及風險也避而不談,明顯違反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第6、7條規定。即網路資訊內容應由醫療機構負責其正確性,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無法積極證明其為真實的內容,另網路資訊所載的醫療或健康知識,應要加註內容來源,或主要科學文獻依據。

辜智芬進一步指出,根據醫改會過去所接獲的植牙糾紛原因來看,前四名分別是:術前評估不周、植牙技術不佳、收費契約不實、醫病溝通不良。其中,又以術前評估不周導致手術失敗或傷害的爭議最常見,曾有病患因醫師誤判牙床或槽骨高度,而使用過長植體導致穿孔或神經麻痺。但因究竟是風險還是疏失不易釐清,加上術前評估與風險告知通常沒有書面證據可以佐證,受害者往往求償無門。

新光醫院牙科主任張志麟表示,矯正牙齒打出「當場心動價」是行銷策略,醫師通常都會做周全評估,並將第一次的評估費納入未來的矯正費中,但最擔心因溝通不足所產生的期待落差,有些糾紛並不是醫師處置出了問題,而是雙方溝通不足,認知及期待出現差異,可尋求第二意見,讓自己放慢步調,避免後悔、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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