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又稱流徙,是將罪犯發配到邊疆充軍的一種刑罰,儘管這種刑罰能保下一命,但一路上路途遙遠、餐風露宿,罪犯往往身心俱疲苦不堪言。尤其是流放路途來回千里遠,許多衙役卻搶著做這項艱鉅的任務,特別是押送女性囚犯,背後原因很現實!
流放之刑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直到清末被廢除,流刑更是清代五大主刑之一,雖不會直接對罪犯造成肉體上的傷害,但它的折磨卻是最持久,因為流放路途遙遠顛簸,不少罪犯還沒到達目的地就死在半路上,甚至面臨衙役的毆打和凌辱,好不容易到了邊疆,還要進行體力勞動。
雖說封建王朝在懲罰犯人的同時,順帶開發了邊疆地區,可謂一舉兩得,但押解罪犯是一件苦差事,卻有不少衙役搶著做,背後原因與流放者通常是皇宮貴族有關,這一類的罪犯受不得皮肉之苦,所以為了避免衙役在路上百般凌辱,罪犯的親友都會塞錢請衙役高抬貴手,這一點在《水滸傳》中可見一二,雖然流放幾千里身心俱疲,但油水卻最肥。
如果有幸押送到女囚,她們的家屬為了避免親人遭到侵犯,會給足銀兩確保女囚清白,畢竟封建社會「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再加上古代衙役的工資微薄,面對種種的福利和灰色收入,實在很難不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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