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名台籍電信詐欺犯2016年12月在西班牙被捕,西班牙將嫌犯移交大陸。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宣判,認定29人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4年6個月,並處罰金。
《環球網》報導,被告人郭政瑝等人,在西班牙組建詐騙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對生活在大陸、香港的大陸居民,以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分,虛構被害人因個資外洩而涉嫌犯罪,再以需要接受審查、資產保全等為名,先後騙取14名被害人款項共計61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650萬元)。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到,郭政瑝等人為共同實施詐騙犯罪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集團;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在境外實施電信網路詐騙,被害者為老年人和學生,酌情應予從重處罰。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我方還在持續了解案情。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處理,我方向來主張應透過各方合作,共同打擊跨境電信犯罪,並將相關涉案台人帶回台灣依法偵訊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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