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市秀妃養生館在三級警戒期間違規營業,爆發群聚感染,遭彰化縣政府裁罰30萬元卻逾期未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透過彰化縣地稅局「天眼」系統,鎖定吳姓業主的愛車並查封拖吊,成功讓吳男在強制執行10天內,乖乖繳清罰鍰。
秀妃養生館在全國八大行業停止營業期間,5月21日允許旗下陸籍按摩女外出接客,從事非必要「人與人的連結」,進而爆發群聚感染,造成店內6名陸女、馬伕母親、新竹男客與吳姓負責人9人陸續染疫,接觸者58人遭匡列隔離。彰縣府5月28日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吳男30萬元,但吳男卻遲不繳納罰鍰,縣府7月20日將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追討。
彰化分署調查發現,設籍雲林縣的38歲吳男在知名傳產公司斗六廠工作,名下有輛2018年豐田轎車,市價約60萬元。
彰化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胡天賜表示,彰化分署藉由彰縣地方稅務局「天眼」辨識儀,掃描車牌影像,確認該車為吳男所有。
執行人員7月底得知吳男上班後,會同縣府人員找到車輛所在位置,聯絡警方到場查封拖吊,同時通知吳男。吳男得知愛車遭查封,立刻趕赴現場,表示已向縣府陳情、訴願,並因確診一度住院,請求暫緩執行,讓他延期繳罰鍰但遭拒絕。
執行人員強調,陳情無法停止執行程序,隨即由拖吊業者將車拖回彰化分署,準備擇期拍賣,隔天吳男就親自捧著30萬元現金和4000元執行費、拖吊費繳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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