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區秀朗路某建物,因頂樓加蓋違建並隔套房出租遭民眾檢舉,屋主未能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新北市拆除大隊20日拆除完畢,後續將向屋主收取約14萬元拆除費用,如屋主不付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拆除大隊表示,該建物原為合法1層樓建築物,但屋主去年卻擅自擴大增建2樓,改裝成2套出租套房牟利,工務局日前派員現場勘查認屬違建後,給屋主1個月時間限期改善,但屋主仍未改善完成,17日派員強拆,20日拆除完畢。

新北市違建數量龐大,市府去年發布實施《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優先拆除有違害公共安全、環境衛生、占用公有地等5類20項違章建築物,且強制收費。

拆除費用依照構造類別、拆除面積等方式計算收費,若因構造、拆除工法或其他特殊情形依實際費用收取,除遏止違建,更符合公平正義,避免市府預算為不肖民眾違建行為買單。

拆除大隊去8月迄今共強拆13件,收費約140萬元。拆除大隊重申,強制拆除收費機制,提高收費對象違建自拆率,使違建行為人自行拆除,也不再存有搭蓋違建的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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