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涉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與拍攝不雅照,遭檢方依8大罪起訴,全案歷經8個月審理,新北地院26日開庭,由於精神鑑定報告顯示,林犯罪當下未符無辨識能力要件,檢辯雙方展開激烈言詞交鋒,公訴檢察官最終建請求刑3年,合議庭裁示9月30日宣判。

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依傷害、妨害祕密、強制等8罪嫌起訴在押的林秉樞,移審新北地院,林羈押禁見近8個月後,7月15日獲80萬元交保。

新北地院26日開庭,針對林秉樞精神鑑定報告做辯論,報告顯示林秉樞犯案時沒精神疾病導致辨識能力減損狀況,因此不具備刑法第19條減刑或不罰要件。

林律師團認為,林精神狀態不一,需犯案下的客觀證據佐證,但鑑定報告內沒有提及,希望傳喚鑑定人出庭,但未獲法官准許。

外傳林秉樞與醫師對談時稱,希望學習電影「教父」的麥克柯里昂,成為政壇教父。據悉,林強力否認,並稱「沒有這樣講」,只是談到小時候有看電影,並非想成為政壇教父。

林甚至在庭上向法官喊冤稱「人生已經毀了,我沒這麼壞」,他稱交保後脫口罩吃飯、搭計程車都會被認出來,並給法官看藥單證明,聲稱有在吃藥,審判長見狀則急忙安撫,要他好好吃藥,鼓勵他人生沒那麼困難。

林也在庭上極力否認拍攝裸照、私行拘禁等犯行,並稱高嘉瑜拍攝時都有看鏡頭、自白書也是對方自願寫,但檢方仍具體求刑3年,其中以私刑拘禁1年6月徒刑最重,其他罪都建請處8月徒刑。

庭審歷經7小時結束,林秉樞離開法院時,未回答禾馨集團營運長林思宏涉嫌幫他喬特權疫苗遭起訴、曾在臉書暗指給政治人物數10萬等問題;林的律師則稱,法官希望林不要受訪,因此不方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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