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獲聘國民黨中評委,NCC說違背「黨政軍條款」,他不能繼續擔任中廣董事長,但在三中案北檢又說,馬英九當年應該把中廣賣給國民黨的中評會主席;民進黨真的是官字兩個口,怎麼樣都有話說。

北檢起訴馬英九的三中案,理由就是當時國民黨的中評會主席也想買中廣,而且出價更高,馬英九卻因為「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法律規定,指示賣給出價較低的趙少康。北檢說這是背信,馬英九壞壞!

換句話說,北檢認為國民黨的中評會主席,擔任中廣董事長是合法的。舉重以明輕,那麼陽春中評委要經營媒體,更不是問題。

但現在,NCC卻說趙少康當了中評委,依法就不能當中廣董事長,這不是打了北檢一巴掌嗎?

「官字兩個口」,民進黨真是發揮得淋漓盡致。要辦馬英九就用法律標準A,要辦趙少康就用法律標準B。大家都知道NCC不獨立,也知道民進黨會關說檢察長,但就算偏頗,也該有個限度,裝也要裝一下吧。

如果中評委趙少康真的不能擔任中廣董事長,那更證明了馬英九的所謂三中案,是完完全全的政治起訴。連司法都雙標,民進黨是在讓自己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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