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市合併議題沸沸揚揚,雖符合地方建設發展需求,卻因是否是為任期已屆無法再選的林智堅續命,引發爭議,連帶使得雲嘉嘉、高屏等其它縣市合併之議再起。
質言之,如縣市合併確使地方建設得以加速發展,實應樂觀其成。但問題在於,依法一旦縣市合併,時任縣市長即可取得合法增加任期的空間,尤以對即將到任的縣市長而言,如無往中央更上一層樓的空間時,就等於挾現任優勢傲視黨內外挑戰對手。
因此,一旦縣市合併與縣市長任期兩者間維持目前的掛勾者,等於變相破壞公職首長任期制的立法原意,又讓中央行政、立法權在握的執政黨,有上下其手的空間,為了當下的政治私利任意變更行政區域劃分,成了變種的「傑利蠑螈圖」。
如仍維持目前的遊戲規則,那麼縣市合併議題,正是不折不扣的脫法行為,既是圖利特定政黨,更是破壞任期制創造的政治人才新陳代謝接棒交班的正向循環系統。
經過了五都、桃園升格的政治試驗後,現行將合併與任期掛勾的合理性,已經到了檢討改正的十字路口。建議應趁此次竹縣市合併的機遇期,透過修法一次解決連任次數的法律漏洞,例如不論任內選區逢合併或分割均至多連選得連任一次,為日後縣市合併除去人為操作、藉此謀取政治利益的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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