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與華盛頓雙方領導人順利召開視訊峰會,各方又開始爭辯兩國究竟是「兩國集團」(G2)關係架構,或「新型大國關係」?
G2概念是經濟學家伯格斯坦率先提出,他於2005年依據多項經濟與社會指標,倡議中美已進入G2關係;隨後被歐巴馬政府引述,定義美國與中國的互動關係。
新型大國關係源於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時報》,於2005年發表的論述文稿,2010年5月首由國務委員戴秉國在第二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時提出。2012年2月習近平訪美時,亦引述該辭描述雙方關係的願景。
自前述兩個用詞問世以來,北京與華盛頓關係並不穩定,雙方在用辭、用語上互不相讓。儘管G2與新型大國關係皆未具備嚴謹的定義,沒有什麼實質的差異,但華盛頓就是不用新型大國關係一詞,北京也對G2相應不理。由雙方對用詞的堅持,可以看出中美關係暗潮起伏。
政治評論者與其在用辭上打轉,不如去思考,為何雙方立場差異、利益矛盾,卻願意對話接觸、磋商妥協?可見求同存異與對立統一的辯證關係,兩岸能否從中獲得啟發,務實面對兩岸分歧,恢復接觸溝通呢?若能有實質接觸溝通成果,誰又會在乎使用誰的用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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