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了「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將針對各大線上平台如Dcard、Facebook母企Meta、YouTube等服務提供者進行規範,強化規管對象義務及資訊透明度,並接受外部獨立稽核,以確保其服務不會受到惡意濫用,對社會造成危害,以保障使用者權益。
NCC為什麼選擇Dcard、Facebook、YouTube這三大電子網絡平台?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三大電子平台是全台灣輿論最集中、網友匯集數量最龐大、影響擴散最廣也最深的電子網絡平台。各種監督政府的自媒體、政治真相的播報、政府管控不到甚至疲於應付的譴責評論與爆料,都在這三大電子平台上大鳴大放。故NCC不點名這三大電子網絡平台修法,如何能有效管控這些多元奔放的言論?
至於管控的理由,按NCC的說法是「維護網路言論自由、促進資訊自由流通,對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課予相關責任及義務,以保障數位環境安全。」這種冠冕堂皇的說法,和過去長期渲染的口號「愛台灣」一樣,感動人心、文情並茂,讓看出內幕而發出警示的人們,立即被扣上「不愛台灣」的汙名。縱使「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規定係由各相關單位負責各自領域,但這些時日來,政府在立法院乾綱獨斷的霸氣,又如何讓民眾相信政府不會在管制上一言號令呢?
一年多前,過半數以上的民意反對NCC關掉中天電視台(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5成3不樂見中天電視台撤照),但NCC仍將中天撤照關台。當時讓民眾陷入模糊概念的關台的理由是「中天收取來自大陸的資金」,但關台當天的記者會,NCC主委陳耀祥答覆記者的回答是:「沒有證據證明中天有收到中國政府的補助」,而其他裁罰理由更被輿論詬病是雙標,甚至NCC內部委員多數認為中天電視沒有違規,NCC也照罰不誤!顯見,民主政治「以多數民意為依歸」、「以多數決為決策過程」的基本原則,在現今台灣已蕩然無存。
當民主多數決與尊重多數民意的原則喪失,取而代之的無非就是威權與獨裁。這是一個極為簡單的政治學概念,而這樣的威權與獨裁來自於民選,再加上在野的國民黨顢頇無能,沒有制衡執政黨專權的能量,使得執政黨的獨裁越來越肆無忌憚。
本應是最具思辨能力、行動力捍衛社會價值的年輕人,如今卻沉浸在各式的八卦新聞、影音遊戲、物質享受中,而真正關心國家變動、政治及社會正義的族群,卻是頭髮花白的父母長輩。台灣普遍的年輕人皆認為自己徜徉在高度言論自由中,想上網批評這就批評這、想嘲諷那就嘲諷那,權益受損了,就上討拍的網站裡優游自得,殊不知,擁有這樣想法的年輕人們,其實是溫水裡正在被燉煮的青蛙,29日公布的「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儼然就是把煮青蛙的火力給打開了,開始要將這鍋水煮沸。
這段過程,並非沒有發生打壓言論的事件,中天電視被莫須有關台、PTT八卦版因為監督政府被抹紅攻擊,便是鐵證。但這兩大事件,並沒有讓民眾覺醒。現在Dcard、Facebook、YouTube都要被納入管制,有沒有違法,不是網紅在YouTube直播、網友們在Facebook各大社群留言譴責或爆料,或在自己的版面上發文討拍,就可以對抗。完成立法之後,政府說你違法,你就是違法!
「沒有人能捍衛任何在數位通訊傳播法中被壓迫的一般民眾」,這並非憑空臆測或危言聳聽,歷史上確實發生過,在二戰期間,遭到納粹法西斯壓迫的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在1976年寫下一段名言:「當納粹來抓共產黨人,我保持沉默,我不是共產黨員;當他們關押社會民主黨人,我保持沉默,我不是社民黨員;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沒有出聲,我不是工會會員;當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保持沉默,我不是猶太人;當他們來抓我時,再也沒人為我說話了。」
台灣人雖有數十年享有言論自由的習慣,但躲在電腦螢幕後面當鍵盤俠嘴政府的人多如過江之鯽,敢放下鍵盤以行動捍衛言論自由的人又能有幾人?因此,看看數十年前的德國歷史,看看一年多來中天電視和PTT的遭遇,再看到當前台灣人民被蒙蔽下的安逸、無知與自滿,再看到「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的磨刀霍霍,台灣人,趁現在趕快享受快要失去的言論自由吧!(作者為自由撰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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