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國軍一位少將,因招待國軍眷屬用餐,將餐費核銷於漢光演習「加菜金」項目下,被法院以貪污罪名,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且自2015年事發後的薪水,全數追繳,連退休俸也為之減半。
此一案件,經三審定讞,似已塵挨落定,罪證確鑿。但細察其情,當初設宴招待,主客共6人,3人為軍眷,核銷餐費共5760元,以人頭均計,法官認為其中2880元不應以「加菜金」核銷,故以「貪污罪」重判。
「貪污」罪名甚重,而軍人貪污,更屬重中之重。但從「比率原則」而言,畢竟其數僅僅2880元,是否合宜如此重判,實在值得斟酌。首先,此少將本奉上級指示招待,既無犯意,又未將其數額飽充私囊,是否能構成「貪污」罪名,實有疑問。
其次,無論從軍中或社會餐宴而言,偶爾有無緊密關聯人士參與,實為常態,在情在理,都很難排拒,必欲嚴格分限,實大違人情,更何況該受招待人士,實為軍人眷屬,絕非毫不相關的「民間人士」。此判若成案例,則往後人人自危,將如何措其手足?
軍人從軍報國,效命疆場,該少將自1988年入伍,累績而升,官至少將,實屬不易,而竟因區區可能「挪用」不當的2880元餐費,就一舉抹殺其歷年功勳,甚至鋃鐺入獄,一生名譽皆毀於一旦,這對軍心士氣,會造成多大的打擊?
此案雖經定讞,但已激起不少軍中同袍的反彈,紛紛表達不滿。台灣此際,方面臨兵凶戰危的險境,正有待於軍人奮武、同心一氣,捍衛國家,如因此判而沮喪了士氣,未來將如何仰賴託付?
在此案中,該少將或有失當之處,但也罪不至此,以2880元之輕,衡以4年6月的重罪,以及一生清譽的毀損,身為國防部長的邱國正、三軍統帥的蔡英文,似乎也該展開救濟,提起「非常上訴」,爭取重審、重判的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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