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王峻潭提起新科議長李全教當選無效之訴,下午二點於台南地庭召開民事庭。李在庭上指出,他並未授權買票、且對方引用刑案資料舉證,但刑案並未將他列為被告。認為王峻潭需負起舉證責任,而非只是引用南檢聲明稿、網路新聞報導以及中選會當選名單公告。
李全教指出他所屬第八選區長期藍大於綠,上屆是因藍營分裂的因素,他不可能也沒有買票,否認違反選舉罷免法事由,律師代為指出王峻潭舉證不足。
王峻潭在庭上多半由律師代為回答,律師表示將在25號檢附相關卷證,希望調取之後再答辯。
整起訴訟庭開了約十分鐘左右就結束,李全教在之後說明府會橋歸橋、路歸路,但食安法需送議會來審議。王峻潭僅由律師代為強調同額競選的里長不可能為自己買票,李全教切割意圖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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