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指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勘察現場,初步認定2噸土石瞬間崩塌是邊坡土石鬆軟、開挖工程未施作擋土牆支撐。據悉,該施工管路下方為機場捷運,如架設H型鋼作擋土牆支撐恐影響機場捷運結構,但仍可使用噴凝土加網來保護該工程。因施工單位搶快便宜行事,工地邊坡無防護措施,又逢連續雨天土石鬆軟,兩側突然坍塌,而造成人員遭土石活埋的意外。
監委表示,本次事件勞動部雖已針對未妥善防止職災發生部分,開罰最高30萬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也曾進行勞動檢查14次並多次開罰,仍未能阻止此次工程意外發生。究竟該事件實情為何?現場為何無工程安全防護設施?施工單位為何未施作擋土牆?工程發包業主及勞動部是否善盡監督維護工程安全的責任?均有進一步瞭解及調查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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