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苗(如圖)是台灣冬季重要的沿海傳統漁業。(資料照/新北市政府漁業處提供)
鰻苗(如圖)是台灣冬季重要的沿海傳統漁業。(資料照/新北市政府漁業處提供)

由於全球氣候變遷與過度捕撈,鰻苗逐年減少,農委會於2013年9月9日公告「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除花蓮縣及台東縣,其他縣市轄屬的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今年自年3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禁止捕撈鰻苗,請捕撈業者配合,以維護這項傳統漁業。

農委會表示,沿海捕撈鰻苗量雖每年不同,卻有減少的趨勢,原因仍不確定;一般認為與全球氣候變遷及過度捕撈等因素有關。鰻苗漁業是沿海漁民冬季重要傳統產業,漁業署曾邀集產官學界代表召開會議研商並取得共識,於2013年9月9日公告《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規定除花蓮縣及台東縣,其他縣市每年自3月1日到10月31日,禁止於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

農委會說,每年日本鰻苗洄游來台,主要是在10月起至翌年4月底、合計7個月。鰻苗捕撈期為每年11、12月及翌年1、2月、共4個月,捕撈期比鰻苗季少3個月(即每年10月及翌年3、4月),而這3個月的禁捕期可讓鰻苗有機會溯河成長,繁衍下一代。

農委會提醒,違反鰻苗禁漁期規定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規範對象包括在岸際以「人力」從事捕撈者,以及用漁船(筏)進行海上捕撈者。

除了管制鰻苗捕撈,讓部分鰻苗溯河成長;為了讓成鰻得以降河產卵,漁業署已輔導15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告轄屬至少一條河川中下游流域,全年禁止以任何方式捕撈鰻魚。其中宜蘭縣更公告全縣境內河川全流域禁止捕撈鰻魚,以利進行鰻魚棲地保護工作。

農委會強調,鰻苗捕撈是重要產業,對於鰻魚資源日漸減少,保育工作刻不容緩,請捕撈鰻苗業者配合,明日起停捕。

#鰻苗 #農委會 #鰻魚 #規定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