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肩超車撞重機 辯「不讓路」網怒:根本謀殺

一台重機26日行經台88線快速道路時,遭一台小貨車從後高速追趕,還在路肩被撞翻,影片在網路迅速流傳後引發網友炮轟。有網友人發現,該水產行底下車輛都是違規大戶,短短1年內就違規至少19次。還有人在PTT的Gossiping板上貼出判決書,發現水產行5月才因為涉及妨害自由被起訴,最後被依強制罪判拘役30日「大哥你們5月才被罰不能冷靜點嗎……?」

重機騎士慘狀(左);水產行留言嗆網友。(截自網路社團《重機車友▕ 各區路況、天氣回報中心》)
重機騎士慘狀(左);水產行留言嗆網友。(截自網路社團《重機車友▕ 各區路況、天氣回報中心》)
水產行凌晨貼出道歉文,網友不買單,繼續洗版狂罵。(截自臉書粉專)
水產行凌晨貼出道歉文,網友不買單,繼續洗版狂罵。(截自臉書粉專)

自小貨車與重機騎士擦撞,騎士重摔於快速道路上。(翻攝網路/林和生屏東傳真)
自小貨車與重機騎士擦撞,騎士重摔於快速道路上。(翻攝網路/林和生屏東傳真)

判決書內容指出,水產店夫妻住處土地,當時有車主想要借地迴轉,結果男主人見狀先是肉身擋車,接著讓妻子開小貨車去把住處出入口擋住,不讓車主離開。最後夫妻倆吃上官司,以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處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等於30000元)

網友看到貼文後紛紛喊扯「真的有那種常被罰不會放在心上的,一直違規沒在怕,反正都微罪啦,錢繳一繳可以了事」、「看來是慣犯」、「是不是賺太多罰不怕被告不怕?國稅局要不要查?」

這起事故發生時間在26日下午3時20分的台88線快速道路,只見一台黃牌重機行駛在快速道路上,一台小貨車從後方高速追上,並從右側路肩硬擠側撞機車,騎士當場倒地翻滾3圈,而當時重機左側是一台聯結車,整個場面驚險萬分,騎士摔車後機警跳到路旁,後車也減速上前關心,才未造成追撞事故。

影片PO上網迅速引發熱議,網友痛批小貨車的行為等於「蓄意殺人」,立刻肉搜出該貨車屬於高雄某水產行,且該水產行前科累累,所屬貨車超速、右側超車等各項違規,1年內至少19次。

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事故現場處理,26日及27日完成交通事故談話紀錄,據悉,駕駛自小貨車的蔡男表示,超車時因內線還有車輛,不慎擦撞到重型機車。但重機騎士鄭男表示,蔡男明顯惡意逼車,造成他摔車,還好他被擦撞後,迅速從快車道爬到最旁邊的避難道,手腳才受到擦傷而已,對方的行為太惡質。

警方檢視目擊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像,發現該自小貨車駕駛人有「惡意逼車行為」及明顯「違規行駛路肩」等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6千至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牌3個月。另同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行駛於快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可處3千至6千元以下罰鍰,逕行舉發。並將調閱公路總局監視系統,二度傳喚蔡男到案,釐清是否涉及強制罪。

警方說,如自小貨車駕駛人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就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同法185條之1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觸犯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相關刑責。

該水產行事後在臉書粉專回嗆「是重機不讓路,不是我們逼他車」,更加引爆網友怒火,瘋狂留言洗版,該粉專也一度關閉,今天凌晨近2時重開,貼出一篇90字道歉文:「在這裡對我在網路上所發表的言論公開向大家致歉,對不起造成大家的困擾,我們會盡最大的誠意及能力來彌補受傷騎士,再次跟傷者及大家說聲抱歉,我知道我錯了希望大家能給我機會來彌補這件事情。」。

不過網友們沒有買單,繼續留言撻伐:「只有對言論道歉喔」、「無良商家 抵制起來」、「血都流了 言論二次傷害也照成了,現在才要來彌補是有用?為什麼不一開始好好開車,不要殺人就好?」、「旁邊有大車耶,再怎麼樣有想過撞過去騎士可能被碾斃嗎?喪盡天良,好意思求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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