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近期有許多同仁放置在辦公室的茶葉、線香、馬克杯宣導品及食品等物品不翼而飛,經政風等相關單位展開調查,發現保安科張姓警務涉有重嫌,經報請台灣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在張員租屋處起出贓物,全案也依違反竊盜罪嫌函送台灣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警察局近期有許多同仁放置在辦公室的茶葉、線香、馬克杯宣導品及食品等物品不翼而飛,經政風等相關單位展開調查,12月19日9時20分許,調查人員在該局地下室停車場發現保安科張姓警務正以手推車運送疑為贓物之茶葉等物品欲離開,案經盤查、詢問及被害人指證,張員矢口否認有竊盜行為,惟對於物品來源交代不清,認其涉持有贓物罪嫌重大,先行以贓物罪嫌移送台灣台中地檢署偵辦。
經續報請台灣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調查人員於24日另在張員位於台中市北區租屋處起出疑為贓物之茶葉、線香及馬克杯等物品,經被害人指認係遭失竊物品後,全案將依違反竊盜罪嫌函送台灣台中地檢署偵辦。
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違反警風紀之案件,一向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徇私原則,一經發現違法犯紀徵候,主動查處,依法從嚴究辦,絕不寬貸。並持續教育所屬法紀觀念,要求各級幹部嚴管勤教,禁絕類似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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